问题 | 工伤一定要住院才算吗 |
释义 | 一、工伤一定要住院才算吗 工伤不是一定要住院才算。 只要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且不属于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才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赔偿一般都有哪些 工伤赔偿一般都有: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工伤保险药品目、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3.交通费、食宿费: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康复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5.辅助器具费: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6.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三、个人申报工伤怎么报赔偿 法律网提醒您,个人申报工伤报赔偿是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五条 [3]《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六条 [4]《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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