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可否办理租赁证书 |
释义 | 一、购房合同可否办理租赁证书 购房合同不能办理租赁证。租赁证的全称叫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在办理时需要租赁合同等材料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二、购房合同备案后可以撤销吗 购房合同备案后不一定可以撤销,法律网提醒您,该购房合同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则购房合同备案后可以撤销;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购房合同备案后不可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三、购房合同原件应该由谁保管 购房合同由签订购房合同的当事人至少每方当事人保管一份。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引用法条: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十六条 [2]《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一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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