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能否解除已签订但未生效的戒毒人员合同 |
释义 | 一、单位能否解除已签订但未生效的戒毒人员合同 单位一般不能解除已签订但未生效的戒毒人员合同。但是如果戒毒人员吸毒属于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或者戒毒人员戒毒给用人单位造成巨大损失的,则单位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或者如果戒毒人员与单位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劳动合同,以及戒毒人员辞职的,单位也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仲裁的时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 三、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写法是什么 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应写明被通知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后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发出该通知的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名称;以及通知的时间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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