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的告知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行政处罚的告知哪些内容 行政处罚的告知的内容如下: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部门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7.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部门的印章。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行政处罚的种类如下: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三、行政处罚记录怎么消除 行政处罚记录是不能够消除的。不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 一是为了保存案件材料,以备上级核查和备案; 二是为了给案件当事人(包括被处理人和办案人)在对该案进行复核时有案可查。 三是为了确保将来被处理人再次出现违法甚至犯罪时,作为其曾经的经历,作为处理的参考依据。所以,案件材料是不会自动消除的。除非被处理人死亡一段时间后,公安机关会作为过期档案处理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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