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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协议离婚登记需要带什么东西
释义
    一、办理协议离婚登记需要带什么东西
    办理协议离婚登记需要带以下东西:
    1.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二、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有:
    1.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姻登记机关审查申请材料;
    4.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当事人即可领取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协议离婚在哪里办理
    根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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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5: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