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法院刑事案件怎么起诉 |
释义 | 一、到法院刑事案件怎么起诉 到法院刑事案件的起诉如下: 1.确定管辖法院; 2.人民法院进行庭前审查,需要审查的内容为一般事项和被告单位的相关情况; 3.法院开庭审理; 4.补充起诉; 5.判决。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刑事案件有时间期限吗 刑事案件有时间期限。 依据我刑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时效,依据法定最高的判罚而定,例如最高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三、刑事案件能撤销报案吗 刑事案件能撤销报案,但是当事人是不能撤销的,刑事案件只有公安机关才可以撤销。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且由本单位管辖的,应依法立案侦查。法律网提醒您,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案件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可以撤销。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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