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前夫妻一方欠债对方用还吗 |
释义 | 一、结婚前夫妻一方欠债对方用还吗 一般情况下婚前一方的个人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 配偶没有义务共同偿还。但是如果这部分的婚前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夫妻生活的,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有义务共同偿还。 二、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有哪些 1.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方向另一方追讨。 2.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4.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 ![]() 三、夫妻一方负债是否可离婚 夫妻一方负债可以离婚。夫妻一方负有个人债务的,并不影响双方离婚,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偿还,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载明债务偿还问题即可。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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