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是什么 |
释义 | 公民最基本的人身权是什么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总则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公民依法享有的与人身直接相关的权利,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部分。包括生命健康不受侵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等。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一百一十二条 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三条 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第一百二十四条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以上就是我国和人身权有关的法律法规之中,对于公民最基本人身权这一法律定义的相关司法解释了,如果对于公民基本的人身权利还有想要了解的地方,可以咨询一下更专业的律师或者去相关的法律部门了解。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