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取离婚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
释义 | 一、领取离婚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领取离婚证需要带的证件如下: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证有什么用,哪些方面会用到 离婚证的用处主要是证明自己的婚姻状态,在以下方面可能会用到离婚证: 1.再次结婚的时候,需要用到离婚证。 2.当再婚后,如果生孩子领准生证,还得向计生部门出示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离婚证没有了可以补办吗 离婚证没有了可以补办,一般而言当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都是有备案的,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也可以先到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是各区档案馆开具查档证明,再到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补办离婚证。一般而言只需要收取10元左右的工本费即可,办理时需要提交“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户口簿、身份证及.本人两张两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等材料。法律网提醒您注意,如果是境外的,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后,符合规定的,便会进行补发离婚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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