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要走哪些程序 |
释义 | 一、劳动仲裁要走哪些程序 劳动仲裁要走的程序如下: 1.劳动者自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 2.仲裁委五日内审理并答复申请人的仲裁申请; 3.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做出仲裁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二、劳动仲裁请求可以当庭变更吗 劳动仲裁请求不能当庭变更,只能在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四条: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 ![]() 三、仲裁开庭审理后多长时间出裁决书 仲裁开庭审理后45日内出裁决书,仲裁劳动关系一般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出结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法律网提醒您,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引用法条: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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