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备用金多少钱判刑 |
释义 | 一、挪用备用金多少钱判刑 挪用备用金多少钱在一万元以上可判刑。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挪用资金罪怎么进行认定 挪用资金罪如下进行认定: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挪用资金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挪用资金追诉时效期限是多久 挪用资金追诉时效期限在被判刑罚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时,应为五年。法律网提醒您,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应为十年。如果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应为十五年。挪用资金追诉时效期限是多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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