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户口女方不愿意迁
释义
    一、离婚户口女方不愿意迁
    离婚户口女方不愿意迁的办法如下: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法律网提醒,因此,双方协商不成的,男方可参照上述规定,到警察局申请强制迁移女方的户口。
    二、离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2项、第3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三、离婚再婚需要离婚证吗
    对于离婚再婚的当事人,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对于配偶死亡再婚的当事人,如果已经销户,可以和初婚一样去办理结婚登记;如果配偶户口还没有注销的,那么你需要带上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相关证明去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然后才能和你现在的爱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5 19: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