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继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
释义 |
一、过继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因此,从法律意义上讲,过继来的养子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已经消除,当然不能继承其亲生父母的遗产。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值得注意的是,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即为养子女,互有继承权;如系封建性的“过继”、“立嗣”,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不能享有继承权。 ![]()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第二十三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三、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有哪些 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条件有哪些?请看以下几点: (一)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二)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 (三)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四)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过继子女能否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在法律上,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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