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印花税缴纳时间规定 |
释义 | 一、股权转让印花税缴纳时间规定 股权转让印花税缴纳时间规定是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纳税人,以一个月为纳税期,应于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未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纳税人,应于书立或领受应税凭证之日起15日内计算贴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二、股权转让印花税是双方都要缴纳吗对吗 股权转让公司有实际入资的资金时印花税是双方都要缴纳。 股权转让印花税是否由双方缴纳,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以下两种: 1.当公司有实际入资的资金,根据转让的金额,双方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2.当公司没有实际入资的资金,转让方、受让方都不用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税的一种,是对合同、凭证、收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纳税人通过在文件上加贴印花税票,或者盖章来履行纳税义务。 三、股权转让印花税纳税地点 印花税缴纳地点,没有明确规定。法律网提醒您,实际操作上,是由合同持有双方(转让方、受让方)分别向各自主管税务机关缴纳。个别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要求其中一方对另一方代扣代缴,或由第三方统一代扣代缴。转让所得由转让方向主管税务局机关缴纳。个别情况下,可以由被转让人代扣代缴,或由第三方代扣代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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