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后归还可以从轻处理吗? |
释义 | 一、挪用公款后归还可以从轻处理吗? 挪用公款后归还可以从轻处理,但是还要依法追究的。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如何定义挪用公款行为 法律网提醒您,如下定义挪用公款行为: 1.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 2.在主观上是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4.在客观上表现为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行为。 三、犯挪用公款罪能判缓刑吗? 挪用公款罪可以判缓刑,但必须以符合缓刑的法定条件为前提。 挪用公款罪缓刑的情况有以下三种: 1.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3.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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