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离婚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吗 |
释义 | 一、女方提出离婚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吗 女方提出离婚,如果男方存在过错行为的,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赔偿。比如男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女方可以要求可以要求男方赔偿自己的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起诉费、律师费等直接所花费的费用。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则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等具体情节、侵害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进行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离婚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标准 离婚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标准: 1.物质损害赔偿的标准 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看得到的损失,如,调查过错方有重婚情况的花费、起诉离婚的起诉费、家庭暴力治疗的医疗费等等。根据法律的规定,物质损害赔偿需要按扎实际损失赔偿,不能因为赔偿得到多于损失的赔偿。因此,物质损害赔偿的标准就是实际的损失额。具体的损失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2.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无形的损失,是在精神上造成的损害。具体的如,因家庭暴力造成的肉体精神损害、因婚外情造成的精神崩溃、因虐待造成的心灵损害等等。法律网提醒您,精神损害赔偿没有具体的数额标准,根据对方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以及所造成的后果等情况确定。 ![]() 三、离婚补偿款对方不给怎么办 离婚补偿款对方不给的情况下,需要分情况处理: 1.若双方是通过协议离婚的,则当事人有权根据离婚协议的内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另一方给与补偿款,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仍拒不执行的,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若双方是通过诉讼离婚的,则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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