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在看守所里家人什么时候可以会见 |
释义 | 一、人在看守所里家人什么时候可以会见 人在看守所里家人下列时候可以会见: 1.取保候审。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2.监视居住; 3.刑案开庭以及刑罚执行阶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二、看守所会见手续如何办理 1.授权委托书; 2.律师事务所公函;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4.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户口本或结婚证或亲属关系证明; 6.律师执业证。 凭上述材料办理会见通知,将会见通知和介绍信交看守所即可会见。 ![]() 三、人在看守所一般情况下要多久才判刑 法律网提醒,人在看守所一般情况下要三到六个月才判刑。 但如果情况特殊的,判刑前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可能会更长。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引用法条: [1]《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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