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拿什么东西 |
释义 | 一、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拿什么东西 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拿的东西主要是: 1.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二、起诉离婚请律师本人还要去吗 起诉离婚请律师本人还要去。《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因此即使委托了律师,只要本人还能进行意思表示的,就需要出庭。 三、起诉离婚能在外地吗 起诉离婚能在外地,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常居住地指的是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超过一年的地方,因此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外地起诉,此时外地即为被告的经常居住地。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