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时候可以做伤情鉴定 |
释义 | 一、什么时候可以做伤情鉴定 可以做伤情鉴定的时间:需看具体伤情,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 1.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2.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 3.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二、伤情鉴定的程序 伤情鉴定程序是: 1.委托; 2.受理; 3.初次鉴定; 4.复核鉴定; 5.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 三、伤情鉴定需要钱吗 法律网提醒您,伤情鉴定是否要缴费。需要根据伤情鉴定的种类进行判断。 国家机关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不收费。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自行申请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要收费。鉴定费用及收取方式,可以在双方签订的司法鉴定委托书写明。 一般情况下,鉴定机构进行收费700元左右。具体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发改委和司法厅规定指导价,在规定的价格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进行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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