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能要押金吗?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收取定金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应当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有关法律知识,用人单位不得扣留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关系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方式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给予处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财产,并处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篡改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经阅读本条后,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你应该知道,工人可以向工人求助,申请劳动仲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必要时通过法律程序收回押金并保护我们的权利。作为劳动者,我们应该明确这方面的规定,这样才能更好地收回自己的存款。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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