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离婚后是否有权更改孩子姓名 离婚后有权更改孩子姓名。国家规定离婚后有权给孩子改姓,但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应该说服其恢复孩子姓名。法律网提醒您,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改名字需要哪些材料证明 改名字需要的材料证明如下: 1. 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 证明父母、子女身份的证明材料。例如,家庭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父母结婚证等; 3. 证明子女姓名变更的事实、依据以及理由的相关材料; 4. 两张一寸本人近期照片; 5. 为孩子改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改名字都需要什么条件 1.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 (1)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2)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4)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2.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给予更改。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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