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朋友欠钱不还可以问他父母要吗 |
释义 | 一、朋友欠钱不还可以问他父母要吗 朋友欠钱不还不可以问他父母要,因为他父母没有义务替他偿还欠款。他的欠款,应该由他本人承担。当然如果父母经济状况良好,而当事人目前经济困难,也可以暂由父母自愿代子偿还,待当事人有履行能力时再归还父母,其他人不能逼迫债务人的父母归还债务。 二、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债权人可以先了解对方不能还款原因,再与对方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法律网提醒您,如果对方是恶意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经判决后仍不还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三、欠钱不还会坐牢吗 欠钱还不起,债务人一般不会坐牢。但如果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钱,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如果债务人是没有财产不能还款的,法院可以暂不执行;如果债务人是有能力还款而拒不还款的,此时就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能会坐牢。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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