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准备出国如何办 |
释义 | 一、欠钱不还准备出国如何办 欠钱不还准备出国的办法是及时向法院起诉。 因为虽然对于欠钱不还等民事纠纷来说一般不会被限制出入境,但如果有法院的通知,有可能限制出境,尤其是有法院的民事生效判决、被告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会被法院通知有关机关限制出入境。 二、怎么能起诉欠钱不还的人 起诉欠钱不还的人的方法是,首先应当写好起诉状,如果书写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然后应当携带好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经过法院审查后,法院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依法受理的就会开庭审理。最后法院会依照具体情况依法判决。如果人民法院判决后,对方仍然不还款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欠钱不还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