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订立遗嘱才算有效 |
释义 | 一、怎样订立遗嘱才算有效 如下订立遗嘱才算有效: 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该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在场人员签字、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须有两个见证人在场;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多份遗嘱哪份有效 多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三、遗产继承诉讼由哪个法院管辖 遗产继承纠纷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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