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房子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
释义 | 一、买卖房子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买卖房子过户需要以下资料: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未婚或已婚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产权证、核档证明、完税证明等。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房屋买卖过户需要多久 房屋买卖过户需要3个月左右。法律网提醒您,房地产转让当事人会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有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对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三、买卖房屋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房产过户流程如下: 1.签订合同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本人签字(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提交申请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缴纳税费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买卖双方进行交接,过户完毕。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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