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停薪留职还能享受什么待遇 |
释义 | 一、工伤停薪留职还能享受什么待遇 工伤停薪留职还能享受如下待遇: 1.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 2.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6.其他。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二、关于停工留薪期的规定 法律网提醒您,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三、鉴定停工留薪需要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鉴定停工留薪需要的材料为;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5.原始住院病历。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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