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二手房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一、买卖二手房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买卖二手房违约的情形有: 1.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 2.卖方拒绝交付房屋; 3.买方延迟履行支付房款义务; 4.卖方不履行协助过户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二手房屋买卖违约金如何赔偿 二手房屋买卖违约金赔偿方式如下: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一方主张违约金的,一般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法律网提醒您,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三、二手房买家违约中介费退还吗 不退。 委托房屋中介买卖二手房的时候,如果已经签订买卖合同的,买方违约的中介费是不会退还的,中介已经促成了合同的签订。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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