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贷合同的违约金怎么计算 |
释义 | 一、借贷合同的违约金怎么计算 借贷合同违约金的数额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进行计算;没有约定的,不计算违约金,但借款人要赔偿贷款人的损失或者支付逾期利息。不得超过法律的利息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银行借贷合同无效怎么办 银行借贷合同无效的,行为人因借款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损失。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借贷合同是无效具体有哪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2.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3.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4.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6.违背公序良俗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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