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察委员会监督的对象是谁 |
释义 | 一、监察委员会监督的对象是谁 监察委员会监督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二、监察委员会监督职责 监察委员会监督职责如下: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履行自的职责,廉洁公正,杜绝滥用自己的权利,还有是自身的道德操守四个方面进行的监督,这些党内都会严格的对其监督,这种监督是全覆盖的。 三、监察委员会和检察院的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监察委和检察院的区别如下: 1.两者的职责不同; 2.法律依据不同; 3.负责对象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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