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聘书能否代替劳动合同 |
释义 | 一、聘书能否代替劳动合同 聘书不能代替劳动合同,聘书只是代表聘用了劳动者,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法律网提醒,直接发聘书显然有违这样的程序性要求,因为它不需要职工本人签字盖章,是公司的单方面行为。因此不能以聘书来代替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可以劳动仲裁吗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注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当然可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 ![]() 三、聘书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吗 聘书若具备劳动合同应有的条款,且是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的,则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