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宣判婚姻无效怎么办 |
释义 | 一、法院宣判婚姻无效怎么办 法院宣判婚姻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判婚姻无效的条件 1.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其中,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构威法律上的重婚;虽未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关系同居生活,构成事实上的重婚。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后一十婚姻关系均属无效。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禁止结婚的亲属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法定婚龄是指结婚时必须达到的最低年龄。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结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 三、婚姻无效管辖的法院 法律网提醒您,婚姻无效由结婚登记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便于人民法院查明当事人是否存在违反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便于人民法院及时将审理结果寄送管理机关,也便于当事人提出申请和参加案件的审理活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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