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事实劳动关系 |
释义 | 一、哪些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者可以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形有: 1.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 2.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辞退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过失性辞退即劳动者的行为违反《劳动法》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消灭。 3.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富余职工辞职导致劳动关系解除。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被裁员人员即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 二、被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 法律网提醒,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是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标准如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三、解除劳动合同工资需要立马结清吗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按照法律规定单位应在办理离职手续后,立即结算工资。 如果未能及时支付工资,劳动者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中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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