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损车辆维修后不满意可以进行哪些维权途径 |
释义 | 一、定损车辆维修后不满意可以进行哪些维权途径 有两种处理方案: 1.如果是保险公司推荐或者是指定的维修厂,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联系维修厂处理。 2.是自己联系的维修厂,可以和维修厂沟通,维修不满意需要重新对车辆维修处理。 需要再购买商业保险的时候选择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指定维修厂为车辆维修,如果没有购买此条款,车辆的维修厂是由保险公司指定,这一点要明确注意,因为在四s店维修车辆和在维修厂为由车辆是有这本质上的不同。 二、定损车辆有时间限制吗 车辆保险定损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在48小时内报警定损。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第一时间进行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如果车主没能在规定时间内报案,可能会造成保险公司在理赔中增加审核流程,延误理赔速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三、定损车辆需要注意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车险定损的注意事项包括: 1.事先确定维修方式,一般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部件的处理意见以修复为主; 2.协商定损金额,一般定损员在定损时会参考市场维修价格,确定合理的维修金额; 3.定损和维修要到同一个地方,便于索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六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引用法条: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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