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医疗鉴定标准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医疗鉴定标准 医疗事故鉴定标准如下: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医疗事故鉴定标准如下: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条规定,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二、医疗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是几年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医疗事故中起诉需要哪些证据 医疗事故起诉需要收集准备以下证据: 1.个人身份信息,例如患者方的身份信息; 2.就诊记录材料,包括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 3.医疗事故陈述材料,叙述医疗事故的过程,如果有必要,尽可能多的把事故的详细经过写出来,以便鉴定查明事实真相。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2]《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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