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时间 |
释义 | 一、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时间 1.双倍工资是从单位用工的第二个月起开始计算的。 2.如果单位用工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约的,则从次月起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至多以十一个月为限。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以下情形下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在续订劳动合同时,降低原劳动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4) 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未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如何计算双倍工资 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 1.如果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则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的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 2.如果仍无法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数额,可按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资、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确定。 3.如果月工资未明确各构成项目,由用人单位对工资构成项目进行举证,用人单位不能举证或证据不足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确定。 同时,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 三、双倍工资支付的条件 1.双倍工资支付的前提是用人单位的原因未签订合同超过一个月的部分。 2.在计算双倍工资时,应当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按月分别计算仲裁时效。同时,双倍工资的支付最长不能超过11个月。 因此,劳动者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主张权利,以免超过时效。 双倍工资支付的情形和时间你都了解了吗?如果你还有疑问,欢迎在法律网上提问,我们会为你提供专业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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