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条件能构成被迫离职 |
释义 | 一、哪些条件能构成被迫离职 被迫离职是指员工因公司存在违法用工情形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这些违法用工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规章制度违法、违章指挥强令冒险等。 当员工面临这些违法情况时,他们有权选择离职,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三、经济补偿的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不妨在法律网上提出,我们会为你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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