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南亚及太平洋区植物保护协定(修正本) |
释义 | Plant Pro-tection Agreement for the South-East Asia and PacificRegion,as amended由中国等15个亚洲国家、英国等3个欧洲国家及澳大利亚等7个大洋洲国家于1956年2月27日在罗马签订的,后经1976年、1979年及1983年修正的关于防止破坏性的植物病和虫害侵入和蔓延于本地区的公约。《公约》设立东南亚及太平洋地区植物保护委员会,并规定植物和植物产品的贸易必要时应受证书、禁止、检查、消毒、检疫、销毁等办法的管制,而且应采取特别措施,防止南美洲橡皮树树叶枯萎病传入本区。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