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了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吗 |
释义 | 一、判刑了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吗 判刑了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于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二、监外执行时间算不算刑期 监外执行的时间是会被算在刑期内的,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 ![]() 三、申请监外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监外执行的程序如下: 1.交付执行前,由法院直接决定; 2.交付执行后,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 3.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4.对罪犯实施监外执行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五款规定,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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