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调解书怎么出具 |
释义 | 一、交警调解书怎么出具 1.当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在交警的调解下达成一致协议时,公安机关有责任制作调解书。 2.这份调解书需要由当事人、相关人员以及调解人共同签名,并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这样调解书才能正式生效。 3.一旦调解书生效,公安机关会确保将调解书分别送达给所有的当事人和相关人员。 二、调解达成与未达成的处理方式 1.如果在调解期满后,双方当事人未能达成协议,公安机关会制作调解终结书。 2.这份终结书同样需要由调解人签名并加盖公安机关的印章,然后分别送达给所有的当事人和相关人员。 3.当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其义务时,公安机关将不再介入调解,此时当事人有权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寻求进一步的解决。 ![]() 三、请求调解的流程 1.当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义务人和权利人一致决定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损害赔偿调解时,他们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2.一旦申请被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开始调解流程,这个流程通常会在十日之内完成。 3.如果调解成功,将按照上述方式出具调解书;如果调解失败,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除了交警调解,还有其他法律途径解决交通纠纷吗?面对复杂情况,不妨考虑找律师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在线,为你解答疑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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