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部门规章 |
释义 | 又称“行政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门在不与法律、行政法律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行政法渊源之一。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参照部门规章,即部门规章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人民法院应当承认其效力;对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部门规章,人民法院不承认其效力。但是是否参照并非人民法院的自由裁量权,只要部门规章的规定不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人民法院就应当参照,而不是可以参照可以不参照。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地方政府规章(见〔地方规章〕)与部门规章不一致,或部门规章之间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国务院可以改变或撤销部门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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