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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以妻为妾
释义

以妻为妾

唐朝违犯礼教原则把妻降为妾的犯罪行为。唐初制律“于礼为出入”,在家庭问题上严格维护妻与妾、婢、客女间的不平等关系。《唐律疏议》解释说:“妻者,齐也,秦晋为匹。妾通买卖,等数相悬。婢乃贱流,本非俦类。若以妻为妾,以婢为妻,违别议约,便亏夫妇之正道,黩人伦之彝则,颠倒冠履,紊乱礼经”。故《唐律·户婚律》规定:“诸以妻为妾,以婢为妻者,徒二年。以妾及客女为妻,以婢为妾者,徒一年半,各还正之。”唐律的上述规定,为《宋刑统》直接继承,又影响于元朝。明初定《大明律》时,并婚姻规定为一门,列于《户律·三》。其受唐律影响,规定:“以妻为妾者,杖一百,……并改正”,较唐律为轻。清承明制,也有相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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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