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开除公职的情形 |
释义 | 一、公务员开除公职的情形 公务员开除公职的情形如下: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名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二、公务员休息休假规定 《公务员法》没有对公务员病假做明确的规定,一般的病假,以医院的证明为准。但是对公务员的福利待遇以及对公务员的辞退有明确规定。 1.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期为3天。 2.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7天; 3.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0天; 4.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期为15天; 5.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为20天。法律网提醒您,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应当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6.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应当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三、公务员法工伤规定 公务员法工伤规定是适用于《公务员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