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案件后还能立案吗 |
释义 | 一、撤销案件后还能立案吗 撤销案件后还能立案。 民事案件撤诉后还可以再次起诉,刑事案件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证据的,不能对同一当事人就同一事实再次立案追诉。根据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如果公安机关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就应当撤销案件;如果有其他的证据或事实证明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还能立案。 二、刑事起诉立案条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起诉立案条件如下: 1.有犯罪事实。 2.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三、刑事案件移交法院多久结案 刑事案件移交法院多久结案要看具体适用的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二十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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