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时效期间如何算 |
释义 | 一、诉讼时效期间如何算 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如下: 1.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 (1)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期限到来时起算; (2)明确履行期限的债权,从期满的次日起算;借款、买卖等合同约定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 (3)无履行期限的债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予对方宽限期的,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4)以不作为为标的的请求权,从义务人有违反行为之时起算; (5)因侵权行为发生的请求权,从受害人知道有侵害行为和加害人之时起算;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2.从权利被侵害之时起算,只适用于20年的长期诉讼时效。 二、诉讼时效的意义 诉讼时效的意义有: 1.有利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保护交易安全。 时效制度以强制性规范指明法律对民事权利的保护期限,可以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避免久远债务对现实经济秩序的冲击,因而有利于稳定经济秩序。 2.便利法院的审判工作。 司法机关裁判案件须以证据证明的法律事实为依据,而证据是以一定方式存在于客观世界的。如果经过的时间太长,则当事人难以就自己的主张举证,司法机关也难以确认案件事实。时效制度可以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避免因年代久远,证据灭失。 ![]() 三、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 1.不可抗力。如水灾、地震、战争等; 2.其他障碍。如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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