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能签订购房合同定金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未能签订购房合同定金如何处理 未能签订购房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的、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还;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导致未能签订购房合同的,定金可以退还双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购房合同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购房合同中定金与订金的不同有: 1.定金是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履行或解除的担保。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2.订金不具有担保性质。法律网提醒,交付和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 三、购房合同能抵押贷款吗 购房合同不可以抵押贷款。办理抵押贷款时,当事人需要提供房产证、土地证、购房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记申请书、身份证和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引用法条: [1]《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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