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如果把钱还了还用坐牢吗 |
释义 | 一、诈骗如果把钱还了还用坐牢吗 诈骗如果把钱还了一般还是要坐牢。 诈骗还钱属于民事赔偿行为,判刑属于刑事处罚,二者侵犯的权益及违反的法律不同。当诈骗犯支付了民事赔偿后,同样需要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分子犯罪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及时返还。违禁品或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收缴的财物及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自行处理或挪作他用。 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4.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 三、诈骗罪不退赔不交罚金能减刑么? 诈骗罪不退赔不交罚金能减刑,但有一定的限制。法律网提醒您,处罚罚金的目的首先是要保证罚金的执行率,另一方面是要看你的悔罪态度,有没有对法律的敬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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