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双方财产怎么办 |
释义 | 一、协议离婚双方财产怎么办 协议离婚双方财产要按照协议确定的方式分配。通常情况下是均等分割,若一方有过错可以适当的少分财产。不过,这些都是不绝对的。最终离婚夫妻如何分割财产,完全取决于双方的协商。如果一方不配合财产过户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二、协议离婚的步骤 协议离婚需要如下步骤: 1.签订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进行离婚登记 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领取离婚证 离婚登记后不能马上进行离婚,而应当等待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即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便可以办理离婚证,法律网提醒您注意,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三、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反悔? 离婚协议书未生效之前可以反悔。法律网提醒,离婚协议书生效后,一般应严格遵照协议履行,但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必须是属于欺诈、胁迫等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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