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民事行为人的监护人如何选定 |
释义 | 一、无民事行为人的监护人如何选定 无民事行为人的监护人如下选定: 1.父母尚在的,父母是法定的监护人; 2.父母过世或无法担当监护人的,可以由其父母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在地的居委会、单位委托亲属或朋友担任监护人; 3.委托亲属或朋友担任监护人时,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由法院指定监护人。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顺序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顺序如下: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属;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是多少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是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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