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想退股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一、股东想退股应该怎么办 股东想退股的方法如下: 1.股权转让; 2.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特殊情形下的异议回购权;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减少注册资本; 4.公司解散。 二、股东的分类 1.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公司股东可以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 2.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 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3.以获得股东资格时间和条件等来分,可分为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 创始股东是指为组织、设立公司、签署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认缴出资,并对公司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一般股东指因出资、继承、接受赠与而取得公司出资或者股权,并因而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 三、股东资格取得的方式 法律网提醒您,依《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方式: 1.原始取得 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 2.继受取得 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 3.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从而获得股东资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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