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见证录音遗嘱有效吗 |
释义 | 一、无见证录音遗嘱有效吗 无见证录音遗嘱无效。录音遗嘱要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条件: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6.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二、录音遗嘱需不需要公证 法律没有强制要求遗嘱人在订立录音遗嘱后要为遗嘱办理公证手续。法律网提醒您,公证只是为了让遗嘱的效力更加明确,并不意味着不公证的遗嘱就是无效。只要录音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的有效条件,那么公不公证都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 三、录音遗嘱与口头遗嘱哪个效力更大 如果其中一份遗嘱进行公证的,且两份遗嘱具有抵触部分的,抵触部分按照公证遗嘱优于未公证遗嘱进行处理。若没有公证,且两份遗嘱具有抵触部分的,抵触部分按照后成立的遗嘱优于在先成立的遗嘱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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